清新环[2015]4号
各股(室)、分局、站:
为公开、公正开展环保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经局班子研究,决定成立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项目行政审批委员会:
主任:甘细基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
委员:钟雪军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
温传勇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
欧建锋 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
徐庆强 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
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股长
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审批事项分管人员1人
审批委员会负责审议重大项目和敏感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。
2015年2月28日